浙教研室〔2008〕22 号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课程改革实验区第十一次省级学科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研室、义乌市教育局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02]194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进行,配合新课程实施的进程,决定组织2003年进入实验的第一批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第十一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科参加培训人员

           各大市:教研员1名,骨干教师1名;

           各省级实验县(市、区):教研员1名、骨干教师1名;

           省级推广实验区:教研员或骨干教师1名。

           小学地方课程(通用内容)教材修订后培训:每市、县各2名,共202名。

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科将分别通过市教研室发放培训通知和报到证,凭学科培训报到证报到。会议规模严格控制,超出规定名额,一概不接待。由于不同学科培训进度不尽一致,具体的培训年级及内容将由各学科另行通知。

2.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重点在教材教法的分析和教学建议;结合典型课例互动研讨;问题探讨和经验交流。

3.培训地点:文欣大厦(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内,交通:火车东站可乘43路、汽车东站可乘19路、汽车北站可乘15路、城站火车站可乘11路到省委党校站下车)。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美术学科将在异地组织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免费提供给各市、各实验区的教材、教参、光盘、资料由参加培训人员带回。

5.参加培训者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伙食和资料费均由会议提供。

6.培训名额分配表和部分学科培训时间安排表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所属各县(市、区)教研室。

附件:1.浙江省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培训安排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浙江省课程改革实验区学科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地区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台州

丽水

舟山

合计

实验区数(包括市)

10

6

7

8

6

7

8

4

5

3

2

66

省级推广区数

4

6

5

 

 

 

3

3

5

7

3

36

小学语文

24

18

19

16

12

14

19

11

15

13

7

168

小学数学

24

18

19

16

12

14

19

11

15

13

7

168

小学音乐

24

18

19

16

12

14

19

11

15

13

7

168

小学美术

24

18

19

16

12

14

19

11

15

13

7

168

小学地方课程

(通用内容)教材

28

24

24

16

12

14

20

14

20

20

10

202

合计

 

 

 

 

 

 

 

 

 

 

 

 

说明:

1.小学地方课程(通用内容)教材全省各市、县(区)各2名教研员或骨干教师。

2.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见本学科相应通知。

3.各学科培训学分为6学分/天。

 

 

附件2

浙江省课程改革实验区部分学科培训安排表

 

地点:省委党校

学分:各学科培训学分为6学分/天。

顺序

学科

人数

报到

会议

1

小学音乐

164

630下午

712

说明:小学语文、数学、美术、地方课程培训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题词:省级  学科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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