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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培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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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教研室,义乌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工作,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将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15~17日,15日下午报到。 报到地点:嘉兴海宁市海宁宾馆(海宁市长埭路166号) 会议地点:嘉兴海宁市紫微小学(海宁市水月亭西路68号)。 二、培训主要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纲要》、《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建议》的解读。 2.学校实施先进经验交流。 3.综合实践活动区域推进和个人成长经验交流。 4.实地考察一所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的思路、办法和经验。 5.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资源介绍。 三、培训人员 各市、县(市、区)教研员,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骨干教师。名额按每县(市、区)数×3名分配,除教研员外,小学、初中代表各一位。会议人员的具体信息请填写回执(见附件),并请各大市教研员组织于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联系人:海宁紫薇小学邹洪流老师,0573-87030092,13362391892;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管建林老师,0573-8733443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伊红老师,0571-56870031,13858002266。 2.学员住宿、车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本次培训活动由海宁紫薇小学承办。 4.报到地点海宁宾馆路线提示: (1)火车路线:乘火车可在沪杭线海宁站下车,再乘出租车到海宁宾馆。 (2)公交汽车路线:一是直达海宁汽车站,再乘出租车到海宁宾馆;二是到杭州转车,从杭州转乘直达海宁的大巴,再乘出租车到海宁宾馆。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回执 浙江省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培训回执 市教研室,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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